高龄产妇假期规定多少天

高龄产妇假期规定多少天

       《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》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产前可休假15天;难产的,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产假15天。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15天产假;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,享受42天产假。
 
       高龄产妇产假至少有128天,具体时间要视当地政策规定。我国生育政策调整后,取消晚育假期,所以高龄产妇产假不会延长。
 
        所谓"高龄产妇",是指年龄在35岁以上第一次妊娠的产妇。2015年以前,高龄产妇可以休6个月的产假。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,产假一般为三个月,晚婚晚孕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,包括产假98天法定节日。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。
高龄产妇假期规定多少天
       1、产假期间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;
 
       2、98天 30天(晚育) 15(难产) 15天(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);
 
       3、产假需提供证件:身份证、结婚证、准生证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、(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35天产假);
 
       4、 在符合《计划生育条例》前提下,女员工在分娩前15天至后75天内可获得90天全薪产假。申请产假报告在分娩前10周内交人事部批准,并附有公司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;
 
       5、符合《计划生育条例》前提下,男职工之配偶属晚育者,且为计划内第一胎者,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3天。但在试用期内不可享用陪产假。
高龄产妇假期规定多少天
       根据最新的婚嫁规定,从2016年1月1日起,取消了晚婚晚育假。也就是说,高龄产妇妈妈们的产假和一般产妇的产假是一样的了,不仅没有了晚婚假,连晚育假都没有了,是不是觉得好可惜。不过呢,取消了晚婚晚育假之后,原本的产假却延长了,延长时间是从30-60天不等。 比如说依照最低的30天来看,以前的产假是基本产假98天 独生子女假35天 晚育假15天=148天。但是调整之后,就是基本产假98天 计生奖励假30天=128天,相当于少了20天。但是,对于此前并不享受独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妈妈来说,却是新增了30天产假。 而且不同的省份产假延长时间也是不同的,比如说山西、江西、安徽、四川、山东、宁夏等6个省份,其产假规定为158天;福建的产假最短是158天,最长可休180天;天津、浙江、湖北、上海、广东等五省,产假为128天。另外陪产假、护理假方面,广西和宁夏的假期长达25天,而天津、山东则仅有7天。所以说找个好地方生孩子也很重要。
 
       由以上可以知道,我国各地对于女性权益的保障都是十分完善的,这也显示了我国的女性的地位的提高,体现了我国法律尊重女性的生育价值与生产价值,当然,高龄产妇产假多少天各地规定都不一样,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律师解决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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